第一节 暴力也是美(1/2)
胖槐是个马匪,现在正鸭子一样趴在山腰处,扯个脖子向山下望去,心里几多有些紧张。
他没有想到自己也有出来掠夺的一天。
摸着身边的投石机,和摸着女人身体一样轻柔,望着前方不远的少当家,胖槐就像看着自己的初恋情人一般。
少当家有才,相当的有才。胖槐想到这里的时候,就已经镇定下来,似乎这次出来不是掠夺,而不外是劫个色。
少当家大病一场后,变了小我私家一样,在山寨四处鼓弄,没几天竟然发现了投石机这个掠夺伏击,出门必带的工具。老寨主感伤上草原掠夺太累,少爷只策马狂奔几天,就找到了这个通商要道,以后只要守株待兔就行。
山贼们都说现在的肥羊跑的比瘦马还快,追的累,少当家就打破了马贼传统破旧的一哄而上的掠夺行径,选中这个阵势,不研究女人,开始研究兵法。
现在的掠夺战略在兵法中说的好,那就是兵分两路,突袭加包抄。
胖槐心中谁人激动,溢于言表,自从跟了少当家出来掠夺,竟然和瓮中捉鳖一样的简朴,再没有失手的时候。
“胖槐,你说这次恐龙多,照旧玉人多?”一旁的莫风骚着口水,色迷迷的样子。
“岂论恐龙照旧玉人,我能分一个就行。”胖槐很是知足常乐。
恐龙这个称谓,是少当家发现的,说那是丑女的意思,和东施一样。
虽然不知道什么是恐龙,可是少当家智慧,很会解释,问他们见过豪猪吗,和那差不多。众人于是名顿开,都是钦佩这个少当家不是一般的有才,天马行空的想像实在让山寨以智谋称雄的二当家都是自愧不如。
胖槐以为自己书读的少,可是少爷似乎从来不念书,他怎么就能说出那么多妙绝天成的语句?
好比什么床前明月光,地下鞋一双。昨日饮酒太过,醒来仍想吐逆。
少当家诗做的实在,很直白,很合辙押韵,也很说出了山寨这些人多年的愁苦凄凉。
二当家听到少当家的吟诗作对,当下就是惊为天人,说少当家有状元之才,做山贼太过屈才。
敬畏崇敬的眼光落在了少当家的侧脸上,胖槐又以为少当家不是一般的帅!
虽然不以为少当家当土匪是难伯汪,可是这么帅的土匪绝对是土匪中的难伯汪!
难伯汪虽然也是少当家的发现,说那是第一的意思。
虽然不明确难伯是哪个大爷,怎么会和狗一样汪汪的叫,可是少当家说过的工具,他们都是牢牢记在心上。胖槐也希望,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成为少当家口中的难伯,汪汪的出出风头。
萧平民眼光望着山下,悄悄的期待肥羊上门。肥羊是土匪的专业术语,就是客商。
他的脸上线条刚硬,鼻子挺拔,双眉浓重,头发胡乱的一挽,没有章法。可就算这样,他的侧脸望已往,也有一种让人心悸的气概气派。
他曾司理想过自己的职业,可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,自己竟然能和土匪扯上关系。
这实在是个很没前途的行当。
可是既然做,就要做好。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嘛。
他信奉的原则就是,要不就不做,要做就做no.1。
虽然这个no.1被胖槐学去,就酿成你大爷的难伯,很难很难。他也懒得再去解释,他不解释胖槐还明确,他一解释,胖槐只有更糊涂。
萧平民虽然不是萧平民,他险些快要忘记了自己的名字。他的名字,已经在一千几百年后划了个休止符。
他原来是个马术师,很冷清,却很高尚的行业。他赛一场马,可以说是日进斗金。他喜欢马,甚至比对情人还喜欢。
他熟悉马的身体秉性,可以说凌驾了女人的身体和秉性。所以他对卧在身边的一匹战马,充满了痛惜和喜爱,他对马和对朋侪一样的真诚。
除了喜欢马,他喜欢的工具还真不少,他更喜欢天马行空。
他曾司理想过获得月光宝盒后,举行一次时光穿梭,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,一次野外探险,寻找传说中汗血宝马的时候,他不依靠月光宝盒,竟然也来到了隋朝。
虽然,来到的不是他的人,而是他的魂。这是个很难明释,又很奇妙的现象。
于是他成了山寨的少当家,有个老爹叫做萧大鹏。有了几十个兄弟,天天盘算着掠夺肥羊过日子。
寨主老了,不能亲自带队,所以这个庆幸而又难题的任务就落在了萧平民的身上。
他总结了掠夺的利弊,研制了点简朴易用的器材,好比投石机之流。他做事喜欢偷懒取巧,可是偷懒取巧的前提是你得智慧,否则只能笨死。
觉察到这些山贼钦佩的眼光,萧平民惬意中有些怅然。
摸着手上的弓箭,萧平民并不生疏,因为骑马射箭原来就是他的必备作业,可是杀人如同草芥一样,照旧让他有些茫然。
可是这个时代,这个所在,不**律,不讲原理,许多时候,谁的拳头硬,原理就在谁的那面。
这里离大隋领土马邑不算太远,地形险恶,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,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。
从突厥到大隋,或者说从大隋到突厥,这是一条重要的生意通道。
从这条路举行交市显然都是非官方的,违禁生意业务甚至有砍头的罪名,可是因为利润奇大,铤而走险的商人也不在少数。
萧平民就是四周山寨的土匪,这会正带着二十来个手下,匿伏在山腰,等着肥羊送上门来。
当土匪可是不由他选择,他到了这里,就是这里的少当家,他想反抗都不行。他穿越附在萧平民的身体后,几多有些茫然和惊乱。他爹萧大鹏为了他,担忧焦虑,甚至请来个捉鬼的羽士为他驱邪。他如果不想再喝谁人用泥巴香灰和黄酒搅和在一起的工具,没法儿,他只能认可自己就是萧、布、衣。
马儿悄悄的卧在他的身边,和主人一样的岑寂。不光萧平民身边的这匹马是如此,二十来个手下,二十来匹战马亦是如此,这是萧平民的劳绩!
他搪塞马儿如同看待朋侪情人一样,所以马儿也是如此对他,他虽然才当了几个月的土匪,可是就凭驯马这一手,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,这让他父亲脸上乐开了花。
以前的谁人萧平民,只是个轻薄不羁的浪荡儿,可是现在谁提起萧平民,都市竖起大拇指,说一声,那是条男子,有能力,大当家你的儿子,有前程。
想到这里的萧平民不知什么心情,望着远方的绿草和天边的白云,嘴角一丝苦涩的笑容。
“少当家,有肥羊。”身边一人说道。
那人长着张很抑郁的脸,萧平民却知道他叫杨得志。杨得志耳力奇佳,贴在地上都可以听到几里外的雉鸡跳,别人往往看不到的时候,他已经听了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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